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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ston, Malaysia, Taiwan

2024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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♥ Name: Ailsa 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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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轉眼,來到Boston已經快三年了,結婚也快三年了!還是一事無成...所有的事情都沒改變,該獨立的時候可以很自由、兩個人的時候可以很黏人、最幸福的時候還是吃跟睡的時候^0^(老話一句:豬啊妳!......)

想念台灣,而且也想念馬來西亞!現在才知道,原來「想念」的最大好處在於-當你和你所想念的再相遇的時候,會知道要去珍惜。

一轉眼,來到Boston已經快三年了,結婚也快三年了!還是一事無成...所有的事情都沒改變,該獨立的時候可以很自由、兩個人的時候可以很黏人、最幸福的時候還是吃跟睡的時候^0^(老話一句:豬啊妳!......)

想念台灣,而且也想念馬來西亞!現在才知道,原來「想念」的最大好處在於-當你和你所想念的再相遇的時候,會知道要去珍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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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教戰守則第7~11條

規則七:如果他要跟妳分手,他就是沒那麼愛妳(「我不想跟妳出去」的意思就是字面上看起來的那個意思,沒有什麼好再需要解釋的)

解析:
是啊!有什麼事情會比聽到一個剛剛才說「以後不想再看見妳」的男人,在電話那頭跟妳耳語「我好想妳」還要更好的?小姐,別以為聽到「我好想妳」就應該高興,他是應該想妳,妳是完全值得被深深思念的。但,他仍然是那個想要跟妳分手的男人。「分手」的意思就是不會再跟對方見面,當然也就是說不會再「裸裎相見」!
 
女人最常找的藉口:「可是大家都是這樣」
 
讀者範例:
親愛的Greg,是的,分手前最後一次上床,真的是太火辣、太情緒化了,而且真得很棒。我很掙扎,我還很愛他,所以我控制不了我自己。我想你應該允許分手前最後一次上床吧?但現在它佔據我整個頭腦,救命啊!
 
作者回答:
親愛的「自以為是」小姐,為何妳還在他家裡?嘿,快把他的弟弟放下,把妳的衣服穿好,然後直接去妳死黨家......他並沒有那麼喜歡妳。
 
本章重點:
分手了就是分手了,妳繼續自我安慰是沒有用的,妳所說的話是沒有被列入呈堂證供當中的。
「分手前」最後的激情仍然表示妳「已經」分手了。
把他忘掉,讓他來想念妳吧。


規則八:如果他搞失蹤,他就是沒那麼喜歡妳(有時候妳必須靠妳自己終止一切)

解析:
他就這樣消失了,咻一聲,消失在空氣中。這的確很痛苦,很難不受傷或生氣的...但正因為如此,妳可能會嘗試為妳自己找一些藉口。但無論這些藉口是多麼地有說服力,對妳來說都不會是長久之計的。或許就現在來說,打電話痛罵他一頓會讓妳覺得好過一些,但就長遠來說,以後妳可能會希望之前妳沒有浪費那麼多時間、精力在他身上,要浪費就讓其他的女生去浪費吧!
 
女人最常找的藉口:「但我不能至少痛罵他一下嗎?」
 
讀者範例:
親愛的Greg,我和一個男生很認真地交往了三個月,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失蹤了!我想他是沒那麼喜歡我吧!但難道我沒有權利把他找出來問清楚嗎?難道我沒有權利教訓教訓他,讓他沒那麼輕易就跑掉嗎?
 
作者回答:
親愛的「剛溜走」Renee小姐,妳當然可以這樣做。但妳猜怎麼遞?他早就知道妳會很火大-他是一個混蛋,不是一個白痴。他會在他的腦海中想像整個過程,那就是他忽然失蹤的原因。P.S. 但他以後是不會有任何改變的,無論他跑去哪,都還是原來那個混蛋。
 
小訣竅:
不要問妳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,或是妳做了什麼跟之前不一樣的事情,別浪費妳寶貴的心意。妳唯一需要知道的是這個好消息:他走了耶!哈雷路亞!
 
本章重點:
沒有任何解答會是妳疑問的解答。
不要再給他機會,讓他再拒絕妳一次。
讓他媽去吼他吧!妳太忙了。
這不是什麼神秘無解的事情-他就是消失了,他就是配不上妳。


規則九:無論如何,如果他已經結婚了(或是跟「他沒時間陪妳」同義的其他千變萬化的瘋狂理由),他就是沒那麼喜歡妳!(如果不能毫無顧忌地去愛,就不是真的愛)

解析:
如果那個妳「愛」的人(請注意那個大引號)不能隨心所欲地花他的時間想妳、陪妳,這就不是真的愛。
 
女人最常找的藉口:「但他真人真得很好」
 
讀者範例:
親愛的Greg,我從沒想過我會身在這種處境當中。我知道不應該跟已婚的男人在一起,但我已經這樣做了......我們已經無法自拔地愛上對方。這是我活了36年以來從未感覺到過的刻骨銘心......他說過他考慮要離開他的老婆,但他有兩個年紀還小的孩子,如果他這樣做的話會毀了他們的。我聽了覺得心情糟透了,但我又認為這樣刻骨銘心的愛是我應得的。
 
作者回答:
親愛的第三者小姐,嘿,聰明的女人,很高興聽到妳還知道自己值得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!我只是覺得妳應該跟一個「完全屬於妳」的人去創造才對。
 
小訣竅:
是的,在從上一段破碎感情中復原的時候,妳會遇到很多不同的男人。如果他真的那麼喜歡妳,他會盡快把自己的問題給解決,以確保他不會失去妳。
 
讀者範例:
親愛的Greg,我做到了!我最近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個男人,他老婆在三個月前去世了。我們出去了幾次,但很明顯地,他還沒準備好迎接下一段關係......我告訴他,他老婆才剛去世不久,我覺得我這麼快就開始跟他約會並不是很妥當,但我並沒有把話說死,我只跟他說,等過一段時間他覺得好一些了,我會很高興再看到他......然後我就回家上網,繼續搜尋其他的對象了!
 
本章重點:
除非他是「完完全全」屬於妳的,否則他就是屬於另一個她的。
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很多單身的帥哥,從這裡面找一個去約會吧!
他已經結婚了。
不要當第三者。
 
小訣竅:
請列出五個妳夢中情人的條件





現在看看妳自己列的條件,妳在裡面有找到「已婚」、「永遠得不到」這樣的條件嗎?我想應該沒有吧!妳太聰明、太有格調了,不會做這種事情的。


規則十:如果他是一個自私的混帳、流氓或是一個大怪胎,他就是沒那麼喜歡妳(如果妳真的愛一個人,妳會想辦法讓對方快樂)

解析:
在找對象的時候,妳會遇到各式各樣的怪胎和混帳王八蛋,這是無法避免的,就像妳逃避不了死亡和繳稅一樣。妳唯一能掌控的,就是妳要讓這些「紳士們」佔據妳的生活多久而已。
 
本章重點:
妳值得和一個永遠都對妳好的人在一起。
怪胎就應該繼續待在馬戲團裡,而不是妳家。
把妳生活中的空位留給那些妳應得的美好事物。
要有信心-不然妳還能怎麼樣?


規則十一:現在妳該怎麼做?

解析:
分手後妳有很多事可以做的,但現在,我們會建議妳要做的第一件事情,就是立下一些規則。

建議規則:
我絕不和一個沒有主動約我的男生出去。(意即我絕不主動開口約男生)
我絕不和一個讓我在電話旁苦等的男生出去。
我絕不和一個還不是很確定到底要不要和我交往的男生交往。
我絕不和一個讓我覺得自己沒有吸引力的男生繼續交往。
我絕不和一個喝酒嗑藥到我忍受範圍以外的男生交往。
我絕不和一個害怕談到兩人未來的男生繼續在一起。
無論如何,我絕不浪費我寶貴的時間在一個已經拒絕我的男生身上。
我絕不跟已婚的男生約會。
我絕不跟一個很明顯地就不是什麼好東西的男生在一起。
 
現在輪到妳來訂規則了,有些規則只有妳自己該怎麼設定。全部寫下來,以防忘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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