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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ston, Malaysia, Taiwan

2024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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♥ Name: Ailsa 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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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轉眼,來到Boston已經快三年了,結婚也快三年了!還是一事無成...所有的事情都沒改變,該獨立的時候可以很自由、兩個人的時候可以很黏人、最幸福的時候還是吃跟睡的時候^0^(老話一句:豬啊妳!......)

想念台灣,而且也想念馬來西亞!現在才知道,原來「想念」的最大好處在於-當你和你所想念的再相遇的時候,會知道要去珍惜。

一轉眼,來到Boston已經快三年了,結婚也快三年了!還是一事無成...所有的事情都沒改變,該獨立的時候可以很自由、兩個人的時候可以很黏人、最幸福的時候還是吃跟睡的時候^0^(老話一句:豬啊妳!......)

想念台灣,而且也想念馬來西亞!現在才知道,原來「想念」的最大好處在於-當你和你所想念的再相遇的時候,會知道要去珍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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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本我在書店看到的書,最先勾起我興趣的是他的作者,這兩位作者是「慾望城市」的編劇和顧問,由於我非常喜歡慾望城市,所以就忍不住拿起這本書了。雖然內容的確是很有趣,但我還是沒買,因為我已經結婚啦!結果前幾天我看到這本書有出一本小型的口袋書,只有寫原著中的菁華,滿不錯的,所以就決定買來送一位失戀的朋友了。但為了發揮這本書的最大用處,我決定把這裡面的重點翻譯成中文來跟大家分享一下~

書名:他就是沒那麼喜歡你(He's just not that into you!)
副主題:透過一些「沒有藉口可找」的真相,讓妳搞懂男人
作者:Greg Behrendt and Liz Tuccillo
大綱:透過十一條規則來告訴妳,當男人出現哪些行為時,就是代表他沒那麼喜歡妳
 
規則一:如果他不主動約妳出去,他就是沒那麼喜歡妳!(如果他真的喜歡你,相信我,他會主動的!)

解析:
男人覺得,得到他們想要的一切,是一件令人非常滿足的事情-如果他們想要妳,他們自然會主動來找妳。男人在大部分的狀況下,喜歡「追求」女人的感覺,他們比較喜歡那種「不知道到底追不追得到妳」的感覺。當他們追到了,會有「得到獎賞」的快感-尤其是當追求過程很長的時候。
 
女人最常找的藉口:「可是他有給我他的電話號碼」
 
讀者範例:
親愛的Greg(即作者),我在酒吧遇到一個超帥的男生,他給了我他的號碼......他這樣做是不是算滿酷的?因為這表示他把主控權給我。我可以打電話給他吧?
 
作者回答:
他是給了妳主控權呢,還是他把最困難的那部份丟給了妳?他所做的事只是個障眼法!妳何不乾脆把這個飯桶的號碼跟報紙捲在一起,倒一些牛奶進去,然後讓它消失?
 
小訣竅:
當妳遇到一個男人時,以他們原本的面目來對待他們,而不是以妳自己心中所想要的來對待他們。如果妳的侵略性太強,會把男人嚇跑的。我在此強調:妳,絕對值得被人約出去的!
 
本章重點:
別被他的技倆騙了,變成要妳主動。如果他真的喜歡妳,要不要出去約會這種事情他會問的。
如果他想找妳的話,他一定會想辦法找到的。
妳絕對值得被男人約出去。


規則二:如果他不打電話給妳,他就是沒那麼喜歡妳!(男人知道怎麼用電話的)

解析:
隨著「手機」和「快速撥號」這種東西的出現,要想不打電話給妳,還真的是一件很難的事情!有時我還會不小心按到我口袋裡的手機,讓它自己撥號出去勒!如果他真的那麼喜歡妳,妳應該會是他討厭的、忙瘋了的生活中的一盞明燈才對!正因為如此,他絕對不會因為「太忙」而無法打電話給妳。
 
讀者範例:
Greg,我終於做到了!我跟一個男生出去了兩次,第二次約會我們就發生關係了,然後他說他隔天會打電話給我,可是他過了四、五天才打給我。他打給我的時候,我跟他說一切都已經太遲了,我沒空處理這種鳥事!這是我第一次這樣做,而且這種感覺真是太爽了!
 
本章重點:
如果他沒打電話給妳,就表示妳不在他的心上。
「太忙」的同義詞是「混蛋」,而「混蛋」這個名詞,指的就是妳約會的那個人。
妳絕對值得他打一通他X的電話。


規則三:如果他不跟妳約會,他就是沒那麼喜歡妳!(「出去晃晃」才不算是約會好嗎?)

解析:
看來約會的形式隨著時代的改變,一直不停地在演變-特別是在一段剛開始發展的關係當中。有那麼多的灰色地帶、陰暗、曖昧、神秘的地方,而且沒有人敢問問題。男人們尤其偏愛這段時期,因為他們可以裝作他們不是在跟妳約會,而且他們還可以裝作不用對妳的感覺負任何責任。
 
女人最常找的藉口:「有總比沒有好」
 
讀者範例:
親愛的Greg,我跟一個男人約會已有六個月之久。我們大約兩星期見面一次,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很開心,也會發生關係....一切的感覺都很好。我在想,如果我就這樣讓事情開始發展,我們可以更常見面...我真得很喜歡他,所以我會覺得「有總比沒有好」......我知道他真得很忙,所以我應該要覺得很開心了,畢竟他已經儘可能撥出時間給我了....還是我這樣想錯了呢?
 
作者回答:
親愛的「有總比沒有好」小姐,有真的比沒有好嗎?妳只撿到他所有時間裡的一滴滴小碎片,為何妳還要感到開心?他忙不代表他更有價值,「忙碌」不代表「比較好」。在我的愛情原則裡,一個可以等兩個星期才跟妳見面的男人,就代表他沒那麼喜歡妳。
 
小訣竅:
從現在開始,為妳自己定下這條規則:不再有灰色地帶、不再有曖昧不明、不再有無法定位、不再有地下戀情。而且如果可以的話,嘗試了解一個男人越多越好-在妳脫光妳的衣服之前!
 
本章重點:
「我不想要被一段關係綁死」的真正意思是:我不想要被「妳」綁死,或者是「我還不確定妳是不是我的真命天女」(抱歉啦!)
「有總比沒有好」對妳來一點也不好!
曖昧不明?不好。


規則四:如果他跟別人上床,他就是沒那麼喜歡妳!(劈腿就是不對,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)

女人最常找的藉口:「可是我變胖了」
 
讀者範例:
親愛的Greg,我跟我男友在一起已經兩年了。有一次他從家鄉探望家人回來,他告訴我他跟一個在酒吧認識的女人上床了!他跟我說,我跟他在一起之後變胖了不少,所以我對他有點失去吸引力了。我的確是增加了大約10公斤吧!我應該要跟他分手,還是我應該要開始去健身房了呢?......by Beth
 
作者回答:
親愛的「十公斤」小姐,我絕對認為妳最好該甩掉個八十公斤-就是甩掉妳那失敗的男友-而不是妳所說的區區十公斤。他不但偷吃,還反過來嫌妳胖......趕快把這個爛貨甩掉,否則我現在要殺去妳家幫妳把他給甩了!
 
讀者範例:
親愛的Greg,我做到了!我男友是很受當地歡迎的樂團裡的樂手,我們約會了幾個星期之後,他告訴我他在一次樂團演奏結束之後,跟幾個女生上床了。很悲哀的是,幾年前的我對樂手很著迷,所以我可能會假裝這一切都沒發生過......但這一次,我很酷地告訴他,他愛怎麼樣就怎麼樣,只是他以後不會再看見我出現在他面前了......真爽!
 
本章重點:
「劈腿」是沒有任何藉口可找的。我再強調一次,「劈腿」是沒有任何藉口可找的!現在換妳說一次,「劈腿是沒有任何藉口可找的」!
劈腿的人絕對不會有成就。(因為他們爛斃了)
欺騙者最後只會欺騙到他自己-因為他會失去妳!


規則五:如果他只想在喝醉的時候看見妳,他就是沒那麼喜歡妳!(如果他喜歡妳,他會想要在他的判斷力還沒有受損的時候見到妳)

女人最常找的藉口:「可是我就是喜歡這樣子的他」
 
讀者範例:
親愛的Greg,我的男友真得很喜歡喝酒......當他醉的時候,他會變得很熱情,並且告訴我他是如何愛我......他不會因此荒廢工作,他只是一個「壞男人」。我就是喜歡壞壞的男人,他們讓我很興奮。
 
作者回答:
親愛的Nikki,妳不能完全相信男人喝醉酒之後所說的話。身為一個「前任」壞男人,妳可以相信我所說的:壞男人之所以壞,是因為他們對自己不尊重、內心壓抑太多憤怒、對自己有很深的厭惡感、對所有的感情關係都完全失去信心......但,是的,他們的外表多半很酷很帥,且大多有一台很帥的車,剛好是最適合妳的類型,對吧Nikki?
 
本章重點:
喝酒和嗑藥並不是通往一個人內心世界的道路。
「壞男人」通常都是真的壞到骨子裡,不是只有表面壞而已。
妳值得和一個不需要借酒才能壯膽的男人在一起。


規則六:如果他不想結婚,他就是沒那麼喜歡妳!(愛情的力量絕對可以治癒承諾恐懼症的)

解析:
想結婚並沒有什麼不對,妳不需要因此感到丟臉,覺得自己很「飢渴」或是自己需要「被解放」。
 
讀者範例:「這真的是一個正當理由嗎?」
親愛的Greg,我今年33歲,跟我男友已經同居兩年。我們很相愛,他對我很好,而且我們相處一切都沒問題。他很年輕的時候曾結過婚,但很快就離婚了,因此他說這次他不想把好事搞砸。他甚至還願意生小孩,所以我想他並不是沒有那麼喜歡我,他只是不那麼喜歡婚姻而已。
 
作者回答:
親愛的「常理法」小姐,只有妳自己能決定「婚姻」是不是你們這段關係的殺手。如果你們在一起很開心,而且生活得很好,那麼我無法告訴妳跟他分手值不值得,因為我可以跟妳坦白說,我從未離婚過。但我願意在這地球上的每一個時區都娶我老婆一次-如果我老婆要我這樣做的話。
 
本章重點:
「不想結婚」和不想「跟妳」結婚,差別可是很大的。
如果對於要不要結婚,你們兩個都沒有共識的話,那你們還會有什麼地方有共識?
外面還有別的男人會想娶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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